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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电力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1期 词义的模糊性初探 曹有鹏 [内容提要] 汉语词义的模糊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而对模糊词下定义一直是困扰词书学界的一大难题。本文主要探讨了性状词、颜色词、时间词和生理阶段词的模糊性,并对词书处理模糊词提出了四种方法,较为妥善地解决了词书对模糊词的释义问题。 [关键词] 词义 模糊性 切分 释义 收稿日期:1998—12—11 分析和描述词义的模糊性,是语言语义学中比较困难的问题之一。词义的模糊性问题,牵涉到哲学、逻辑学,有语言的模糊,思维的模糊。近年来,我国语言学界对这一问题研究较多;但进一步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利于推动语言语义学的深入研究,改进词书的编纂工作,以及促进语文教学工作。 一、语言中的精确表述和模糊表述 语言中存在精确表述和模糊表述。比如,我们在介绍一个人的外貌、身体情况时,就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来表述。 A B C a.他矮个子 a.他身高1.5米 体检 b.小块头 b.体重50公斤 a.身高1.5米 c.大眼睛 c.眼睛长2.5厘米, b.体重50公斤 宽1.2厘米 d.大嘴巴 d.嘴巴宽6.5厘米 上例A中的“矮、小、大”三个词,都只是用相对标准来描写事物的性状,这种词一般被认为是词义模糊的词。B组是用精确表示数量的词来描写事物的,但B组中只有a和b在日常交际中使用,有时也可不用。而c和d在日常交际中是几乎不用的。而C组中的a和b是必须用的。从上例来看,A是语言的模糊表述,B和C是语言的精确表述。 精确的思维和精确的语言,其优点是显而易见的。而模糊的思维和模糊的语言,其优点和作用,吴先生将其概括为两点①:其一,可用最少的单位,表达尽可能多的信息量。如“人高”、“楼高”、“山高”都是高,但针对不同的说明对象,“高”所传达的信息就不一样。“高”这个单位有可能传达很多的信息。其二,虽然不能从精确性上把握事物的分毫,但效率和可靠度仍很高,可以凭借经验和大致的信息材料,去反映事物的大概面貌,给事物以整体性的评价。我以为,它还应有第三个优点,那就是可以减少精确语言带来的麻烦和尴尬。比如我们在描述“她大眼睛”时,大可不必描述她的眼睛是一个椭圆,长多少,宽多少。反之,那只会给我们带来测量的麻烦和表达时的尴尬。 二、词义模糊的几种现象 语言中的词义模糊现象很多,下面就性状词,颜色词,时间词和生理阶段词的模糊性问题进一步的描述和分析。 (一)性状词的模糊性 表示事物性状的词很多,但一般说来,只有那些对性状作两项对立划分的词才被认为是模糊的词。如:高—低(矮);大—小;重—轻,等等。因为这些词所表示的意思,因涉及不同事物现象而有不同的标准。譬如:2米对于人,是高;但对于房子,则是矮。150公斤请人搬运,显得很重;而用车搬运,则太轻了。这其中所说的高矮轻重,都只能看成是相对的。 这类词被认为是模糊的还有另外一个理由。要问“这石头有多重?”回答可能是“重着呢”,也可能是“很轻”。同样,要问“那人有多高?”回答可能是“高着呢”,也可能是“很矮”。因此,这里的“重”,实际上是问石头的轻重。“重”里实际上包括了“轻”的意义。这里的“高”,实际上是问人的高矮,“高”里也包含了“矮”的意义。“长、宽、快、深、大”等词也有同样的情况。 当然,不是所有对性状用对立的两项表示的词都能这样用。比如:“那里有多热?”“热”中就不包括“冷”;“那个人有多矮?”“矮”中就不包括“高”。 一般认为,“这湖有多深?”“那房子有多大?”把这其中的“深”和“大”看作不同于其基本义的另一意义比较合理。《现代汉语词典》为“深”和“大”这两种意义均立了义项: 深:①从上到下或从外到里的距离大:~耕|~山|这院子很~。 ②深度:这里河水只有三尺~。 大:①在体积、面积、数量、力量、强度等方面超过一般或超过所比较的对象:房子~| 地方~|年纪~。 ②大小的程度:那间房子有这间两个~|你的孩子现在有多~了? 《现代汉语词典》对“深度”的解释是:深浅的程度;向下或向里的距离;对“大小”的解释是:指大小的程度。由此可见,“深”、“大”的②义指的是事物现象某方面的量的程度的意义,已不再是表某方面的性状的意义。这两种意义的释义模式是完全不同的。“深”、“大”的基本义是自由义,而②义属非自由义,它出现的语境不同,结合的词语很有限。“深”、“大”的②义不能简单地单独回答问题,而①义则可以,它出现在疑问句中,前面要加“多”,如“这湖(有)多深(啊)?”“这房子(有)多大(啊)?” 在语言实际中,使用对立的两项来表示事物某方面的性状,这被认为增加了表达的模糊性。但人们在使用这些性状词时,还是可以使用其他方式来加以补偿的,并以此减少表达的模糊性。汉语中就可以用在对立的两项性状词前加否定词或各种表程度的词语(副词居多)。如: A.加否定词 这湖不深。(“不深”不等于“浅”,比“浅”要深。) 这湖不浅。(“不浅”不等于“深”,是近于深。) B.加表程度的词语 这山极(最、非常、十分)高。 这山很高。 这山太(更加)高了。 这山比较(有些、有点)高。 这山稍微(稍稍)高了些。 B. 既加程度词,又加否定词 这山不很高。 这山不太高。 显然,在对立的两项表示性状的词前加否定词,加各种表程度的词,能提供多层次的、多级的度量,使表示的高低、大小、深浅等量的程度和范围扩大了。这样就补偿了这些模糊词的不足。 (二)颜色词的模糊性 语言中的颜色词,其模糊性是显而易见的。比如说红,随着其深浅、明暗、色调的不同,会有不同的红,但要准确区分其差别,又不是件容易的事。颜色词的模糊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同的语言,往往有不同的颜色词,它们对光谱的切分是有很大差异的。参见下表:②
二是不同语言对同一颜色的不同色彩表示不同。如汉语说“冻得发紫(青)的脸”,英语则说:His face was blue with cold.。这里汉语中的“紫(青)”与英语中的blue实际上指的是同一事物。还有如汉语中说的黑面包,英语中则说brown bread。 颜色词的模糊性不仅表现在不同的语言比较中,而且在同一种语言中也存在。一般说来,在同一种语言中,颜色词意义的模糊主要表现在颜色词之间界限的模糊、它们之间存在中间过渡状态。就算是同一颜色,它也有深浅、明暗、色调等方面的变化。在说明一种颜色时,既难以精确概括,又难以具体描写。比如“绿”《现代汉语词典》释义为:“像草和树叶茂盛时的颜色,蓝颜料和黄颜料混合即呈现这种颜色”,但是,在大自然中,草和树叶的颜色是各不相同的,且是有变化的。至于蓝颜料和黄颜料,随着“蓝”“黄”程度的不同,其混合的颜色也是不同的。《辞海》则对“绿”释义为:“青中带黄的颜色”,青到什么程度,带黄的程度怎样?这些也是不甚明了的。 有人认为,随着现代物理学的发展,不同颜色可以从光谱上明确划开,原来语义模糊的词就可以变为词义精确的词了。比方说,“红是0.77-0.622微米的可见光引起人的颜色感觉”,这样的释义精是精确了,但一般的人是无法理解的,这还不如《现代汉语词典》和《辞海》那样来得直观和爽快。因此,我认为应分清颜色词的术语义和普通义。普通义和术语义有联系,但并不相等。颜色词的普通义反映的是人们眼睛感受到的颜色的特征,而它的术语义讲的是精密仪器测定的作用于眼睛的光的不同波长。我们不能否认普通义反映的特征不是颜色词的词义内容,因为在日常交际的应用中,颜色词的普通义更起作用。 (三)时间词的模糊性 语言学家兹古斯塔在其主编的《词典学概论》中说:“不同的语言对于客观现实的同一部分加以不同的组织和切分,得出不同的所指内容,这一事实我们可以毫无困难地观察到。”语言对无始无终的时间的切分是显而易见且很引人注意。我们来归纳一下现代汉语对时间的切分词,这些词大致可以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A.根据自然变化的情况和规律作切分 1.年:1996年,1997年,1998年等; 2.季节:春、夏、秋、冬; 3.月:1月,2月……12月; 4.星期:星期一,星期二……星期日; 5.日:1日,2日……30日,31日; 6.对一天的切分:早晨,上午,中午,下午,傍晚,晚上…… 以上3、4、5、6的切分既有客观变化的依据,又有社会约定俗成的成分。 B. 用人工设计的精密仪器,如手表、钟等所作的切分,如: 分,秒,分秒…… C.以某时点为标准作相对的切分,如: 1.前天,昨天,今天,明天,后天…… 2.过去 现在 将来 古 今 近来 过会儿 对于上列三组切分,近年来语言学界讨论较多。特别是A2,A6和C2的词义模糊问题,语言学界则讨论得更多。A2和A6情况相近,而C2较为特殊,下面对此分别加以讨论。 关于A2语言模糊的问题: 对于“春、夏、秋、冬”词义模糊的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春天”与“冬天”“夏天”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因此这些词语义具有模糊性③;一种意见认为,春夏秋冬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来确定,因而语义的边界是分明的,④比如可以根据月序标准,阴历正、二、三月为春,四、五、六月为夏,七、八、九月为秋,十、十一、十二月为冬。也可以根据习惯标准,立春至立夏为春,立夏至立秋为夏,立秋至立冬为秋,立冬至立春为冬。 春夏秋冬在自然的时序变化中并没有严格的界限,但人们又努力划出严格的界限,讨论这些词的语义模糊问题,牵涉到多方面的问题。我认为,我们不应把这类词的词义内容看作是单一的、统一的,它积聚着人们的多种认识。从作为反映自然季节变化的词,它不可能消除季节变化界限不明的性质来看,这些词的词义有模糊性。人们根据长期的经验,以及科学研究的成果提出划分季节的标准又是明确的、边界清晰的。但是应该注意到,按不同的标准来划分季节,时间是不一致的。如以阴历正、二、三月为春与以立春到立夏为春,这两个春的时间是不一致的。这恰恰反映了自然中季节变化无明确的界限。人们认识的发展可以使切分的标准越来越科学,但这只意味着对界限不明的东西的测量越来越精确,界限不明仍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从这些词的概念内容如实地、辩证地反映相应的季节变化上讲,这些词的词义是存在模糊性的;人们根据经验、科学认识对这些季节所作的术语性的划分,界限又是清楚的。这两方面是人们对季节变化的有联系的但又是有区别的认识。 关于A6语义模糊的问题: “早晨,上午,中午,下午,傍晚,晚上”等,这些词所代表的时间,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来理解,其间都没有明确的界限。如: 早晨:从天将亮到八、九点钟的一段时间。有时从午夜十二点以后到中午十二点以前都算是早晨。(起始时间和时间段均没有明确的规定。) 上午:指半夜十二点到正午十二点的一段时间,一般也指清晨到正午十二点的一段时间。(起始时间和时间段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从上可以看出,“早晨”和“上午”不仅本身意义有不确定性,而且还有交叉,“早晨”中从哪一时点起算“上午”也不明确。其他几个词也有类似情况,因此这些词的词义是模糊的。当然,人们在使用这些词时,也没有赋予它严格的起点、终点的规定。也正因为如此,说这些词的语义是模糊的,大家没有什么异议。 关于C2语义模糊的问题: 说“过去,现在,将来”这类词语义模糊,一般都会赞同。但在探究其模糊的原因时,有一种意见不敢苟同。这种意见认为这些词表示的时间有交叉。⑤举例如下: 1.现在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现在”包括过去和将来。) 2.我现在就走。(“现在”指将来。) 3.病人现在情况怎样?(“现在”仅指说话前的情况。) 以上理解不无道理。但我们可以作进一步的探讨。如例2,这个“现在”虽是指说话后的一段时间,但这段时间是否属于“将来”呢?“我明天(下星期、下个月)去北京。”能不能说“我将来去北京”?肯定是不能的。可见说话以后的一段时间,现代汉语并不用“将来”来表示。再看例3,“现在”是指说话前,这段时间是不是属于“过去”呢。“我昨天(前天)收到了朋友的礼物”,能不能说“我过去收到了朋友的礼物”呢?肯定也不能。可见说话前较短的一段时间,现代汉语也不用“过去”表示。因此说“现在”表示的时间与“过去”“将来”有交叉的根据是不充分的。现在再来看几个例子: 1.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2.过去他家很富裕。 3.我们中华民族过去的历史是光荣的。 从上面三例可以看出,“过去”所指的开始、结束、延续的时间是不一样的,而且也不是十分明确的。“过去”只是相对地指出以前的一段时间。我们再回顾一下前面关于“现在”的三个例子,也会发现“现在”所指的开始、结束、延续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且也不是十分明确的,“现在”只是相对地指出说话时的一段时间。同理,“将来要争取有个好结果”,“孩子将来会懂的”,“人类的将来是美好的”,这三句中的“将来”,开始、结束、延续时间也不一样,也不十分明确,只是相对地指出以后的一段时间。因此,这些词语义模糊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词的起止时间、延续时间不明确,不固定。 (四)生理阶段词的模糊性 表示人生理阶段的词一般也具有模糊性。如:儿童、少年、青年、中年、老年…… 一般认为,正如春夏秋冬一样,由于实际上人的生理变化过程是渐进的,没有明确的界限,所以这些反映人的生理阶段的词边界是不明的,语义是模糊的。 但也有人认为,应该区分客体自身的模糊,认识的模糊和语义的模糊。人的生理变化中,儿童—少年—中年—老年有中间环节,是客体自身的模糊。如《现代汉语词典》说“儿童”是“较幼小的未成年人”;“少年”是“人十岁左右到十三岁左右的阶段”;“中年”是“四五十岁的年纪”;“老年”是“六七十岁以上的年纪”。而《辞海》则“儿童”和“老年”未收,说“少年”是十二三到十五六岁,“青年”是“十六七到二十三四岁”;“中年”是“四五十岁”。这两本权威词典对年龄阶段的切分就不尽相同,这也是缘于客体自身的模糊。但是,人们也可以根据科学认识,对这些词作精确界定,这些词的语义就不会模糊了。比如,可以把“少年”规定为“10岁以上到16岁”,“青年”是“16岁以上到35岁”,“中年”是“35岁以上到60岁”,“老年”是“60岁以上”⑥。 我认为,这种把认识的模糊和语义的模糊对立起来是不妥的。词义也是对客观的反映,也是一种认识,同用词语、语句表示的认识比较起来,它的特点是用词来表示。上面引述的《现代汉语词典》和《辞海》对这几个词的解释,是反映的人的认识,也是这些词的词义内容。这些词集聚着人们的多种认识,它们的内容不是单一的、统一的。从这些词如实地、辩证地反映相应的人的生理发展阶段来说,它的语义有模糊性。人们根据经验、科学认识对这些词表示的年龄界限作术语性的划分,其界限可以是很清楚的。这两方面是人们对人的生理阶段的变化的有联系但又有区别的认识。人们认识的发展可以使划分的标准越来越科学,但这也只意味着对界限不明的东西测量越来越精确,界限不明仍是客观存在的。还应注意的是,同表示季节的词不同的是,人的生理阶段会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改善而变化。在古代,“人生七十古来稀”,50岁应该算老了,而现代人把进入60岁才算老年。术语性的规定可以界限明确,但它对辩证地反映客观渐进的变化来说,又是有局限的。因此,不可把术语性的规定当作语义的唯一内容,并据此来讨论词义的模糊性的问题。 三、模糊词的释义问题 探讨词义的模糊性,一个主要的目的是有利于在编纂词书时解决模糊词的释义问题。对于模糊词的释义,多少年来,词书学界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也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归纳起来,可分为如下四种: 1.在释义中使用其他词义模糊的词,以模糊对模糊,借助这些词来说明意义。如“长”,释义为“两点之间的距离大”。这里“长”的释义,是借助词义模糊的“大”来实现的。 2.用比较的说法。如“大”,释义为“在体积、面积、数量、力量、强度等方面超过一般或超过所比较的对象”。 3.用循环定义的方法。利用两个或少数几个概念的相互关系来互相说明意义。如“春天”,释义为“冬天和夏天之间的季节”。 4.列举多个可能的解释。比如“下午”,释义为“从正午12点到半夜12点的一段时间,一般也指从正午12点到日落的一段时间”。 关于模糊词的释义方法还有不少。至于如何恰当地对词义模糊进行释义也有讨论。例如:《现代汉语词典》把“黄”释义为“像丝瓜花或向日葵花的颜色”,有人就认为这个释义不够科学,这些花只是黄色的一种,而黄色有许多种,各不相同。用某个或几个具体事物的颜色给意义十分概括的颜色词下定义,逻辑上不妥。并举例说“马”不能定义为“赛马场上比赛的动物”⑦。我国词书多用“像(某物)……的颜色”的方式来解释颜色词的意义。不仅是颜色词,其他许多表性状的词也是用类似的方式来释义的,比如“甜”,释义为“像糖和蜜的味道”;“膻”,释义为“像羊肉的气味”。这种说明是有逻辑根据的,它用准上位词(颜色、味道)说明了被释词意义的类别,种差部分的词语用个别体现一般的方法说明了“黄”“甜”“膻”的性状,它提供了一定的信息,虽然不是全部,但也是可以接受的。这同把“马”释义为“赛马场上比赛的动物”的情况不同。“马”是名物词,要用“种差+类词语”的定义方法来释义,而恰当地解释表名物的词,要选择恰当的类词语,要说明某些一般的、本质的特征(种差),上面对“马”的释义,“动物”虽可充当类语词,“赛马场上比赛的”却不是“马”的重要特征,而且释义中出现了被解释的词,因此,对“马”的这种不当释义不能证明上述“黄”“甜”“膻”释义的不当。 另一问题是对词义模糊的词释义时要注意措词的正确、周到。如对“黎明”一词的解释,《新华字典》为“天快亮的时候”。“黎明”虽是一个时间变化过程,但一般理解为天开始亮了但没有完全亮的那一段时间。如果把“黎明”解释为“天快亮的时候”,则是指天亮前最黑暗的时刻,显然这与人们的一般理解有出入,因而是不严谨的。 前面对词义的模糊性进行了简要的描述和分析,对探讨词义的模糊性的意义也作了最基本的说明。其实,对词义的模糊性,长期以来,学者们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认为语言中语词的意义多数是模糊的。另一种意见认为,语义模糊应限于语义界限不清的那部分词,或者只限于指语义有相对性的那些词。我以为,由于事物本身(客体)的模糊,导致认识也会产生模糊,因而反映人认识水平的词的词义也会出现模糊。我们应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对语义模糊的词进行深入探讨,以推动语言学的研究,促进词典的编纂工作。注 释: ①吴:《模糊性思维探讨》,见《江汉论坛》1986年第1期。 ②⑦伍铁平:《论颜色词及其模糊性》,载《语文教学与研究》1986年第2期。 ③石安石:《模糊语义及其模糊度》,载《中国语文》1988年第1期。 ④⑥符达维:《模糊语义问题辨述》,载《中国语文》1990年第2期。 ⑤伍铁平:《模糊语言学再探》,载《外国语》1980年第5期。 (作者单位:湖南人民出版社,长沙,410006) (责任编辑 李传书) 021长沙电力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14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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